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 18613-2012 ,2012年5月11日發(fā)布2012年9月1日實施
前言
本標準的4.3為強制性的,其余為推薦性的。
本標準按照GB/T 1.1 2009給出的規(guī)則起草。
本標準代替GB 18163-2006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》,
與GB 18163-2006相比主要變化如下:
---標準的額定功率范圍從原標準的0.55W-315W改為0.75W-375W;
---相應提高了各級電動機能效指標;
---試驗方法按GB/T 1032中的B法
---測量輸入輸出功率的損耗分析法測量;
---取消了電動機在75%額定輸出功率下效率要求;
---取消了原標準4.5.2對功率因數(shù)的要求;
---取消了原標準第6章對能效等級備注的要求。
本標準參考了IEC 60034-30《單速三相籠型感應電動機效率分級》。
本標準由國家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環(huán)境和資源綜合利用司提出。
本標準由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(SAC/TC20)歸口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趙妖進、李秀英、楊盛成、吳國華、周守廉、趙凱、楊
旭、李梅蘭、倪立新、許立、張新、王根。
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(fā)布情況為:
--- GB 18163-2002;
--- GB 18163-2006。
引言
為使我國電動機效率水平符合國際標準的要求,本次修訂GB 18163時參考了IEC 60034-30《單速三相籠型感應電動機效率分級》國際標準,GB 18163中電動機額定功率和電動機極數(shù)的范圍與IEC 60034-30保持一致,GB 18163規(guī)定的能效3級的效率值與IEC 60034-30的IE2保持一致,GB 18163規(guī)定的能效2級的效率值與IEC 60034-30的IE3保持一致,GB 18163規(guī)定的能效1級的效率值與IEC 60034-31的附錄A中的推薦表保持一致。
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
1 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中小型三相異步電動機(以下簡稱電動機)的能效等級、能效限定值、目標能效限定值、節(jié)能評價值和試驗方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1000V及以下的電壓,50Hz三相交流電源供電,額定功率在0.75-375KW范圍內,極數(shù)為2級、4級和6級,單速封閉自扇冷式、N設計、連續(xù)工作制的一般用途電動機或一般用途防爆電動機。
2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
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新版本(包括所有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GB 755-2008 旋轉電機 定額和性能(IEC 60034-1 2004IDT)
GB/T 5171 小功率電動機通用技術條件
GB/T 1032 三相異步電動機試驗方法
3 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。
3.1 電動機能效限定值
在標準規(guī)定測試條件下,允許電動機效率*低的標準值。
3.2 電動機目標能效限定值
在本標準實施一定年限后,允許電動機效率*低標準值。
3.3 電動機節(jié)能評價值
在標準規(guī)定的測試條件下,滿足節(jié)能認證要求的電動機效率應達到的*低標準值。
4 技術要求
4.1 基本要求
電動機的一般性能、安全性能、防爆性能以及噪聲和振動要求應分別符合相關標準。
4.2 電動機能效等級
電動機能效等級分為3級,其中1級能效*高。各等級電動機在額定輸出功率下的實測效率應不低于表1中的規(guī)定。其容差應符合GB/755-2008第12章的規(guī)定。
表1中未列出額定功率值的電動機,其效率可用線性插值法確定。
4.3 電動機能效限定值
電動機能效限定值在額定輸出功率的效率均不低于表1中3級的規(guī)定。
4.4 電動機目標能效限定值
電動機目標能效限定值在額定輸出功率的效率應不低于表1中2級的規(guī)定。在表1中7.5-375KW的目標能效限定值在本標準實施之日4年后開始實施,7.5KW以下的目標能效限定值在本標準實施之日5年后開始實施,并替代表1中3級的規(guī)定。
4.5 電動機節(jié)能評價值
電動機節(jié)能評價值在額定輸出功率的效率均應不低于表1中2級的規(guī)定。
5 試驗方法
電動機效率應按GB/T 1032中的B---測量輸入輸出功率的損耗分析法測量。